大连财经学院关于2021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21/5/3 阅读[0]次大连财经学院
关于 2021 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通知
大财教发﹝2021﹞31 号
各教学单位:
本科毕业论文工作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检验学生综合运用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手段,为了规范工作程序,保证教学质量,根据《大连财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大财教发〔2018〕45 号)以及《大连财经学院关于 2021 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及实习工作的通知》(大财教发〔2020〕114 号)的工作安排,现就我校 2021 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论文答辩时间原则上为 2021 年 5 月 15 日和 5 月 16 日,各学院根据毕业生人数以及学生毕业论文的完成情况也可以提前安排,灵活掌握。
二、组织实施
各学院具体负责答辩工作的组织实施,根据各学院自身情况制定详细的答辩方案。答辩方案至少应包括:答辩委员会及答辩小组成员名单、答辩分组情况、答辩时间安排。答辩方案请于 5 月 10 日前上报至教务处。
三、答辩要求
(一)各学院严格掌控论文管理系统中本届毕业论文选题、开题、大纲、提交论文、检测、评阅等环节的时间节点及完成情况。
(二)各学院要充分做好答辩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答辩秩序正常。
(三)答辩情况应有详细纪录,并将答辩过程中相关材料做好归档。
(四)未通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学生,在对原毕业论文(设计)修改补充后,可以申请二次答辩。
(五)答辩结束后,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学术水平和答辩人的答辩情况进行评议,就是否通过论文答辩进行表决,确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
(六)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结束后,5 月 19 日之前,学生所在学院应将以下资料交到教务处存档:
1.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统计表;
以下材料于 6 月 12 日前提交到教务处存档:
2.毕业生论文(设计)成绩分析表及成绩分析报告;
3.毕业生公开发表论文统计表;
4.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七)每位学生毕业论文答辩应包括以下材料:包括任务书、开题报告、论文大纲、论文一稿、二稿、论文定稿(三份)、查重检测报告、答辩记录册、实习日记、实习报告、如有发表的论文,需要发表论文、期刊封面、及目录页的复印件。
(八)学生毕业实习期间需要完成实习日记、实习报告,实习日记要求有实习单位盖章,实习指导教师做出评语及实习成绩后交所在学院统一备案。
相关表格可在大连财经学院教务处网站中的实习与毕业设计专栏中进行下载。
以上是本次毕业论文答辩与毕业实习工作的具体安排,望各教学单位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大连财经学院教务处
2021 年 5 月 3 日